公告日期:2022-10-17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22-037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8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7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11,428.571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9%;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4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7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5,714.2857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因未及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或其他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在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回购股份的主要内容(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故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8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7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11,428.571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9%;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4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7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5,714.2……[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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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002027股吧 http://002027.h0.cn公司名称:分众传媒
股票代码:sz002027
市场类型:中小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影视音像
所属地区:广东
公司全称: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ocus Medi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简介:分众传媒公司原是专业研究、制造、销售计算机整机及其周边产品和数码通讯产品,2015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将原有资产全部置出,注入盈利能力较强,发展情景广阔的生活圈媒体业务,主营业务转变为媒体广告业务,在全球范围首创电梯媒体。公司抓住了电梯这个核心场景...
注册资本:144.4亿
法人代表:江南春
总 经 理:江南春
董 秘:孔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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